随便找了本股权普及类管理书学习一下,读得比较粗略。作者把公司治理的核心总结成解决三种“黑”与“被黑”的关系,言简意赅。即股东之间相互黑;经理人黑老板;公司实际控制人黑利益相关者。最传统的防黑手段,就是人盯人,确实有效果,但是缺乏可复制性、可扩展性。作者提到个案例,董事长没有能力管理,请总经理来做局,非常地道地跟总经理共用一个办公室,一边监督一边学习,这可是非常地道的董事长了,然而时间成本很高;还有个变相的人盯人案例,投资人没法直接控制企业家,虽然也明白复杂的治理结构股权激励的方法,但非常接地气地提出个“人质”的办法,问企业家是不是愿意把9岁的孩子送过来,跟自己8岁的娃做个伙伴,一起上学。非常地道的一招,在中国的人情社会,而非法治社会,至少目前而言还是可行性比较大的一些做法。虽然人情社会已经是民族文化了,但是强化内部的制度,外部的法律改进也是不可少的,总要有进步嘛。公司注册地在国内还是国外,遵循哪种法律,决定了股东大会还是董事会在决策上起决定性作用。作者选了国美的案例,整个故事有点像创始人起初为了扩大自己的权力,埋下了很多雷,只不过最后没想到都变成了自己挖的坑,被野蛮人入侵,里应外合夺了权。商场如战场,一场场大戏。制度的设计,公司的章程,都得结合外部的法律,才能玩好这一整套权力纷争游戏。不光是股东之间,经理人也会成为关键角色。然而没有独当一面的经理人,企业没法做大,作者也花了不少篇幅讲了经理人激励机制,各种不同的股权激励模式,期权、期股、干股、持股计划、金色降落伞等等。股权激励也是跟美国科技公司学的,但是也得因地制宜。毕竟咱还在小康社会,收入结构跟发达国家有一定差距,整个风险承受能力不在一个水平。但这个事情是必定需要去做的,这几年来也逐步看到了效果。不少投资公司非常看重公司是否有股权激励的机制,也证明了这一机制对成长性公司的重要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