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举试卷的弥封制度是从何时开始的?

科举试卷的弥封制度是从何时开始的?

科举考试自隋唐以来,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变。为了防止科举作弊,朝廷创立了弥封和誊录两种方法。现在举行重要考试,最后评卷前密封考生姓名、准考证号等信息的做法,就来源于科举试卷的弥封。

科举制度产生于隋朝,在唐代逐步完善。当时进行的考试,一般举人的姓名、籍贯等身份信息都是公开的,一些豪门贵族在发榜前就能够知道录取结果,考官也可从中玩弄手法,拉拢亲信。武则天时,因吏部选举多有不实,便命令应试举人将试卷上的名字糊起来,暗考以定名次。但是这种做法并未形成一种制度,考官在录取中,仍然“兼采时望,不专词章”。

北宋沿袭唐代旧制,考生“投卷”成风。主考官在去贡院的路上,达官贵人可以向他推荐人才,称为“公荐”。录取后,考生要登门向主考官谢恩,称主考官为“师门”、“恩门”,而自称“门生”。为了防止权贵干扰、考官徇私和师生结党,赵匡胤和他的继承人采取了许多有力的措施。

据《宋会要辑稿·选举三》记载,建隆三年九月规定:“今后及第举人,不得辄拜知举官子孙弟侄”,“兼不得呼春官为恩门、师门,亦不得自称门生。”宋太宗淳化三年殿试,礼部采纳将作监丞陈靖的建议,初次实行“糊名考校”法。即在举人考前先糊住其试卷上的姓名、籍贯等项,在决定录取卷后,再拆弥封,查对姓名、籍贯,借以杜绝考官“容私之弊”。咸平二年的礼部考试中,朝廷曾选派官员专司封印卷首。明道二年七月,宋仁宗“诏诸州,自今考试举人,并封弥卷首”。从此,糊名考校就不仅施行于殿试、省试,也施行于诸州府了。这便是弥封制度。

弥封制度实行后,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作弊的可能性。但是后来发现有考官指使考生在试卷上暗做记号,有时考官还可以辨认字迹。为了防止这种作弊,朝廷采纳袁州人李夷宾的建议,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誊录。大中祥符八年,宋廷专设誊录院,派书吏将试卷抄成副本,考官评卷时只看副本,应举者考试成绩的优劣“一决于文字”。原来贵族和官僚利用科举搞腐败的特权被取消了。但是南渡以后,由于宋王朝的腐朽,徇私舞弊层出不穷,弥封也就流于形式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