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唱念做打”有哪些具体要求?

“唱念做打”有哪些具体要求?

唱、念、做、打是戏曲表演中的4种艺术手段,同时也是戏曲演员表演的4种基本功,通常被称为“四功”。“唱”指歌唱,“念”指具有音乐性的念白,二者构成歌舞化戏曲表演艺术两大要素之一的“歌”;“做”指舞蹈化的形体动作,“打”指武术和翻跌的技艺,二者结合,构成另一大要素“舞”。

▲清代《拿花蝴蝶》戏画 画中六人各持刀剑,分派厮杀。舞弄之姿夸张优美,一手握兵刀防守进攻,一手在做各种姿势,烘托出热闹的打斗气氛。戏剧的“打”具有独立的审美地位。

戏曲在长期发展的过程中,逐渐融合唱念做打各种艺术手段,为搬演故事、塑造人物形象服务。早在汉代百戏中就有《东海黄公》的节目,通过武术和杂技,表演简单的故事。唐代盛行歌舞,以载歌载舞著称。宋杂剧演出分“艳段”、“正杂剧”、“杂扮”三部分,把歌舞、戏剧、杂耍集于一台,起了相互影响和融合的作用。元杂剧在表演上已有简单的武打。明代弋阳、昆山诸腔勃兴以后,在声乐和舞蹈技艺的结合方面渐趋完善。清乾隆、嘉庆年间,徽调与汉调合流,继承昆、弋的传统,吸收各种地方戏的优点,逐步向京剧演变,大致到了同治、光绪前后,一个以唱念做打多样统一的完整艺术形式才日臻成熟。

中国戏曲剧种繁多,表演上运用的艺术手段也各有侧重。大抵搬演生活小戏的花鼓、采茶等系统的剧种,载歌载舞;由坐唱形式搬上舞台的滩簧、曲子等系统的剧种,侧重说唱;昆曲、高腔、皮黄、梆子系统的剧种,唱念做打四功并重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,各剧种相互促进,共同提高,上述差别已逐渐缩小,各剧种大都具备了唱念做打的艺术手段。